2018年12月2日,在省追逃办的统筹指挥和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宜宾市监委成功抓获潜逃5年6个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刘浪。这是宜宾市监委成立后成功追逃的第一案。
刘浪,男,1971年9月出生,原宜宾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13年4月,翠屏区检察院在办理原宜宾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管理办公室熊某受贿案中,发现同在该局房地产税收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刘浪也涉嫌受贿。同年6月,检察机关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浪立案侦查,对其实施刑事拘留的当日,刘浪畏罪潜逃。
刘浪出逃后,检察机关从未停止对其追捕。新成立的宜宾市监委“接力”追逃后,市追逃办及时进行调整和充实,进一步强化追逃合力,并从各县(区)纪委监委和追逃办各成员单位抽调精锐力量,组建追逃专班,全力开展追逃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调查侦查手段,全面梳理分析案件线索,最终判断得出刘浪最有可能藏匿在重庆。在重庆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刘浪缉捕归案。
对于本次追逃告捷,宜宾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靠的是全体追逃人员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锲而不舍的追逃意志,离不开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协同作战,更得益于监察体制改革焕发的治理效能。”
据了解,下一步,宜宾市监委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加大追逃力度、减少外逃存量的同时,不断深化防逃工作,通过加强对监察对象人、财、物的管控,织密防逃网络,筑牢防逃“篱笆”,有效杜绝外逃增量,确保追逃“零放过”、防逃“零增量”。
编辑人员:陈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