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的有效手段。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让党员干部直观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做好警示教育要强震慑、治未病,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必须用好典型案例资源,常态化开展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从而督促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杜绝侥幸心理,进一步深刻认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开展警示教育是为了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觉悟,督促树牢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把遵规守纪落实为具体行动。因此,既要强化反面警示,让党员干部看到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更要督促党员干部摒弃“看戏”心态,真正从警示教育中提高思想认识,把每一次警示教育当成检视自身的“镜子”,不断叩问内心、纠偏正向,把头脑中不正确的“一闪念”“不经意”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强化正面引导,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精神养料,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党员干部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作者: 张冰)
编辑人员:曾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