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
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202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就省纪委监委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省纪委监委机关(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
三、资格复审需本人到场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202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在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市以上机关考生,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填写,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县以下机关考生,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填写,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无服务年限或服务年限已满、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本机关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如2024年考核未出结果的,提供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复印件)1份,并分别盖章。2019年及以后到岗的选调生,须提供选调生驻村工作负责部门提供的2年以上到村任职时间证明。
(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六)报考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职位的,出具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或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2年以上从事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时间段、单位及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考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二)”职位的,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2年以上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办案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审计、财务、会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时间段、单位及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考省纪委监委“综合管理”职位的,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2年以上机关或参公单位综合文稿写作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时间段、单位及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实干实绩材料。经考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的《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单独发送,考生本人应及时查收),以及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材料提供单位盖章)。佐证材料较多的可列出目录,单位负责人在目录上签字确认并盖章。因同一事项受到多次表彰奖励的,按就高原则提供;表彰奖励仅限个人所获表彰奖励,不包括集体表彰奖励、因年度考核原因所获得个人奖项和各类通报表扬。实干实绩评价有关内容仅限于考生在公开遴选报考范围内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职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有关印证材料须于报名首日(3月3日)及以前取得。
(十)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
(十一)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及时发送短信至18802885762确认。短信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收悉,是/否(二选一)参加资格复审,接收《报告表》邮箱为******(如不参加资格复审则不用提供接收邮箱)。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取得联系。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因递补人员在《202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上留存的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考生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028-62555175。
附件:附件: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编辑人员:曾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