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实践 | 自贡市:“四审两评一反馈” 助推基层办案质效“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4-04-18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截至2023年12月,全市乡镇案件审理的平均天数缩短为11.9天,乡案质量评查案均得分同比提高了4.6分。”近期,自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全市乡镇(街道)案件质量评查会上通报了去年工作变化

全面推行“乡案县审”以来,自贡市纪委监委围绕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优化机制赋能、规范县乡职能赋责、严把案件质量赋效,创新构建“四审两评一反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案县审工作的意见》等3个制度文件,助推全市基层办案质量、能力实现“双提升”

自贡市纪委监委召开乡案县审工作推进会。(郑勇 摄)

四审联动,严把个案质量

过去,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存在短板,存在‘一送了之’现象。现在,对照乡案县审工作意见,基层对做什么、怎么做,都一清二楚,更有的放矢”参加评查会的荣县保华镇纪委副书记曾泽麟感叹道。

2022年4月,自贡市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推进乡案县审工作通知》和《工作指引》要求,全面推行乡案县审工作,并在实践中对乡镇案件审理机制、县级纪委监委审理力量等进行了优化,形成“自审、预审、专审、会审”四道关口,压实“主体、指导、审核、质量”四类责任,构建了“四审联动、三级同步、质量共抓”的工作格局。

“聚焦‘谁来审、何时审、审什么、怎样审’,市纪委监委明确‘乡镇纪委自审、联系纪检监察室预审、案件审理室专审、疑难案件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