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德阳市委批准,德阳市纪委监委对广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建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保持不当交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向辖区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产权证办理、砂石采挖、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陆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德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陆建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人员:赵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