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德阳市委批准,德阳市纪委监委对德阳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彭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良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干部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德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良开除党籍处分;由德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人员:赵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