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专班丨监督执纪 一线故事:农肥“养”了私囊
发布时间:2026-01-09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我们按合同供应了合格的有机肥,但部分群众反映味道较臭,我们不得不向村委会额外支付了一笔费用……这是符合规定的吗?”日前,绵阳市游仙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企业开展“清风护航新质生产力”专项行动时,一句迟疑的询问,立刻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请您具体说说,付了什么钱?付给了谁?”追问之下,一笔流向信义镇福星村村民席某某个人账户2.5万元的“群众安抚费”浮出了水面。

“这笔所谓的‘群众安抚费’最后却流向了个人账户,背后可能存在风腐问题。”意识到其中蹊跷,该区纪委监委立即联合信义镇纪委共同组成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核查组一分为二,一组调阅该企业的有机肥质检报告,确认产品质量合格,排除“质量问题”引发群众不满的嫌疑;另一组则走访数位村民,获悉并未有人收到安抚费用。

绵阳市游仙区纪检监察干部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有机肥使用和安抚费等情况。(勾永波 摄)

随即,核查组工作人员找到席某某,然而他却声称是村书记董某某安排将钱分为1.68万元和0.82万元,用于偿还席某某和江某某为村上垫付的开支。

案件焦点迅速指向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董某某。然而谈话初期,董某某却表现得颇为镇定,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群众向你反映有机肥臭味较大问题后,你是否向企业索要群众安抚费?”

“这个事情群众有情绪,企业也愿意出钱安抚,我只是帮忙牵线,钱是交给席某某来具体分配的。”董某某刻意强调“自愿”和“群众工作难度”,试图将自己定位为无奈的协调者。

“为什么交给席某某来分配,而不是以村委名义向群众发放?”工作人员连续发问。

“时间久了记不清楚……”董某某开始含糊其词。

而当工作人员出示那份显示资金被席某某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的银行流水时,董某某脸色骤变,“会不会是他用现金补给其他群众了,或者是他临时借用的……”面对无法自圆其说的局面,董某某的心理防线出现了明显松动,在长久的沉默后,终于低下头吐露了事情原委。

原来,2024年某公司中标供应的有机肥在福星村施用后,部分村民反映气味较大。作为村委会主任的董某某出面协调,最初向公司提出了“提供11吨复合肥发放给群众”的要求,但因公司只生产有机肥料,便要求公司补偿2.5万元作为“安抚费”,实际却将该笔钱用于偿还席某某和江某某为村集体垫付的费用。董某某承认自己假借“为民解忧”之名,为小集体行方便之实的违纪事实,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查处不是终点,推动整改、堵塞漏洞才是关键。该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清风护航新质生产力”专项行动,派出100名“护企监督哨”,深入摸排企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批办证和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同时,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办函等方式,督促镇、村两级建章立制,运用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不断增强镇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截至目前,已走访中小企业100余家,解决企业诉求64条、问题38个,针对审批流程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作者:蒲桢 勾永波

编辑人员:周也佳

四个专班丨监督执纪 一线故事:农肥“养”了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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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合同供应了合格的有机肥,但部分群众反映味道较臭,我们不得不向村委会额外支付了一笔费用……这是符合规定的吗?”日前,绵阳市游仙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企业开展“清风护航新质生产力”专项行动时,一句迟疑的询问,立刻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请您具体说说,付了什么钱?付给了谁?”追问之下,一笔流向信义镇福星村村民席某某个人账户2.5万元的“群众安抚费”浮出了水面。

“这笔所谓的‘群众安抚费’最后却流向了个人账户,背后可能存在风腐问题。”意识到其中蹊跷,该区纪委监委立即联合信义镇纪委共同组成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核查组一分为二,一组调阅该企业的有机肥质检报告,确认产品质量合格,排除“质量问题”引发群众不满的嫌疑;另一组则走访数位村民,获悉并未有人收到安抚费用。

绵阳市游仙区纪检监察干部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有机肥使用和安抚费等情况。(勾永波 摄)

随即,核查组工作人员找到席某某,然而他却声称是村书记董某某安排将钱分为1.68万元和0.82万元,用于偿还席某某和江某某为村上垫付的开支。

案件焦点迅速指向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董某某。然而谈话初期,董某某却表现得颇为镇定,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群众向你反映有机肥臭味较大问题后,你是否向企业索要群众安抚费?”

“这个事情群众有情绪,企业也愿意出钱安抚,我只是帮忙牵线,钱是交给席某某来具体分配的。”董某某刻意强调“自愿”和“群众工作难度”,试图将自己定位为无奈的协调者。

“为什么交给席某某来分配,而不是以村委名义向群众发放?”工作人员连续发问。

“时间久了记不清楚……”董某某开始含糊其词。

而当工作人员出示那份显示资金被席某某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的银行流水时,董某某脸色骤变,“会不会是他用现金补给其他群众了,或者是他临时借用的……”面对无法自圆其说的局面,董某某的心理防线出现了明显松动,在长久的沉默后,终于低下头吐露了事情原委。

原来,2024年某公司中标供应的有机肥在福星村施用后,部分村民反映气味较大。作为村委会主任的董某某出面协调,最初向公司提出了“提供11吨复合肥发放给群众”的要求,但因公司只生产有机肥料,便要求公司补偿2.5万元作为“安抚费”,实际却将该笔钱用于偿还席某某和江某某为村集体垫付的费用。董某某承认自己假借“为民解忧”之名,为小集体行方便之实的违纪事实,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查处不是终点,推动整改、堵塞漏洞才是关键。该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清风护航新质生产力”专项行动,派出100名“护企监督哨”,深入摸排企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批办证和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同时,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办函等方式,督促镇、村两级建章立制,运用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不断增强镇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截至目前,已走访中小企业100余家,解决企业诉求64条、问题38个,针对审批流程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作者:蒲桢 勾永波

编辑人员:周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