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 | 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探索“室组”联合办案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5-09-24
来源: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

吕某某案一审宣判,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吕某某认罪认罚,未提出上诉,案件圆满完结。日前,省纪委监委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通报某二级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吕某某案最新情况。

此前,吕某某因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特定关系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是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与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探索运用“室组”模式联合查办国企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主动推进室组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强化国企领域办案力度,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所属分布式公司纪检人员深入基层单位监督检查、摸排问题线索。(许亚新 摄)

适应要求,加快培养办案骨干队伍

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国企办案任务越来越重,亟须推动派驻机构依靠自身力量办理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担负好反腐败工作重任

“过去主要依靠地方监委及‘室组地’模式查办国企职务违法犯罪问题,随着各地办案压力加大,地方监委办案力量日益紧张。与此同时,这些年通过持续加强省管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引进了具有地方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业务骨干,部分国企已建立一支数量可观、能力较强的办案骨干队伍,具备开展“室组”联合查案的基础条件。”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思军表示。

“目前,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拥有多名专职纪检人员,每年选送数十人次参与重要案件查办既支持办案又锻炼能力,形成了一支办案骨干队伍。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宾介绍。

此前,该组已运用“室组地”模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余件,查处2名“一把手”、3任财务总监,积累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丰富经验,为实施以企业纪检干部为主的“室组”联合办案提供了实践基础。

探索新机制推动“室组”模式规范运行

“室组”模式如何运行?专案组如何搭建……新生的“室组”模式面临运行管理、身份、权限等系列问题。

对此,室、组结合实际,共同规范办案程序、清晰权责边界,坚持重大事项共同研判、关键环节集体会商,审查调查统一指挥、人员力量统一调度,不断优化联合审查调查方式形成“室组”联合办案模式工作流程指引流程图,高效推进案件查办。

在查办吕某某案中,探索实施“双组长”制,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各派1名负责人共同任组长,统筹指挥、把控方向、会商研判解决问题抽调企业纪检干部为主、具有相关办案经历的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构建熟悉企业经营、业务能力较强、敢打能打胜仗的办案队伍。审查调查期间,专案组统筹开展内审谈话、外调取证等工作高效查清了吕某某违法犯罪事实

“组织的耐心温度,深深感染了我,让我彻底放弃侥幸心理和畏罪情绪,我最终选择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吕某某在忏悔中写道。

专案组研究会商案情。(黄小涵

彰显新成,推动企业深化系统治理

办案不是目的,治理才是根本。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把“以案促改”贯穿“室组”联合办案全过程,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制止混改项目中重大国资损失问题深挖吕某某案相关问题线索11条,推进后续全链条追责问责

针对吕某某案暴露的招采领域权力制约不足、供应商管理缺位、风险管控薄弱等问题,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督促案发单位开展系统治理,加强采购招标全流程监督,组织28名相关人员开展招采制度规范化专题培训,持续披露供应商不良行为,将8家涉案企业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对4名招采工作负责人开展廉洁提醒谈话,筑牢招采领域廉洁从业思想防线

“室组”办案也是“练兵场”。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指导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人员全面参与内审、外调等各项工作,深度把握案件,发挥主力作用,有力锻炼系统思维、统筹指挥等多项能力,逐步练就一支能独立办案的“作战部队”,成为我省国企领域办案力量的重要补充。

“我们将深入总结复盘,健全‘室组’联合办案机制严查企业人员职务犯罪问题,纵深推进国企领域惩贪治腐,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邱晓表示。(作者:费一 乔佳

编辑人员:宋丹

派驻监督 | 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探索“室组”联合办案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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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某案一审宣判,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吕某某认罪认罚,未提出上诉,案件圆满完结。日前,省纪委监委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通报某二级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吕某某案最新情况。

此前,吕某某因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特定关系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是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与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探索运用“室组”模式联合查办国企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主动推进室组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强化国企领域办案力度,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所属分布式公司纪检人员深入基层单位监督检查、摸排问题线索。(许亚新 摄)

适应要求,加快培养办案骨干队伍

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国企办案任务越来越重,亟须推动派驻机构依靠自身力量办理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担负好反腐败工作重任

“过去主要依靠地方监委及‘室组地’模式查办国企职务违法犯罪问题,随着各地办案压力加大,地方监委办案力量日益紧张。与此同时,这些年通过持续加强省管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引进了具有地方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业务骨干,部分国企已建立一支数量可观、能力较强的办案骨干队伍,具备开展“室组”联合查案的基础条件。”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思军表示。

“目前,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拥有多名专职纪检人员,每年选送数十人次参与重要案件查办既支持办案又锻炼能力,形成了一支办案骨干队伍。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宾介绍。

此前,该组已运用“室组地”模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余件,查处2名“一把手”、3任财务总监,积累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丰富经验,为实施以企业纪检干部为主的“室组”联合办案提供了实践基础。

探索新机制推动“室组”模式规范运行

“室组”模式如何运行?专案组如何搭建……新生的“室组”模式面临运行管理、身份、权限等系列问题。

对此,室、组结合实际,共同规范办案程序、清晰权责边界,坚持重大事项共同研判、关键环节集体会商,审查调查统一指挥、人员力量统一调度,不断优化联合审查调查方式形成“室组”联合办案模式工作流程指引流程图,高效推进案件查办。

在查办吕某某案中,探索实施“双组长”制,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各派1名负责人共同任组长,统筹指挥、把控方向、会商研判解决问题抽调企业纪检干部为主、具有相关办案经历的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构建熟悉企业经营、业务能力较强、敢打能打胜仗的办案队伍。审查调查期间,专案组统筹开展内审谈话、外调取证等工作高效查清了吕某某违法犯罪事实

“组织的耐心温度,深深感染了我,让我彻底放弃侥幸心理和畏罪情绪,我最终选择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吕某某在忏悔中写道。

专案组研究会商案情。(黄小涵

彰显新成,推动企业深化系统治理

办案不是目的,治理才是根本。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把“以案促改”贯穿“室组”联合办案全过程,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制止混改项目中重大国资损失问题深挖吕某某案相关问题线索11条,推进后续全链条追责问责

针对吕某某案暴露的招采领域权力制约不足、供应商管理缺位、风险管控薄弱等问题,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督促案发单位开展系统治理,加强采购招标全流程监督,组织28名相关人员开展招采制度规范化专题培训,持续披露供应商不良行为,将8家涉案企业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对4名招采工作负责人开展廉洁提醒谈话,筑牢招采领域廉洁从业思想防线

“室组”办案也是“练兵场”。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指导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人员全面参与内审、外调等各项工作,深度把握案件,发挥主力作用,有力锻炼系统思维、统筹指挥等多项能力,逐步练就一支能独立办案的“作战部队”,成为我省国企领域办案力量的重要补充。

“我们将深入总结复盘,健全‘室组’联合办案机制严查企业人员职务犯罪问题,纵深推进国企领域惩贪治腐,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邱晓表示。(作者:费一 乔佳

编辑人员: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