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没往自己兜里装一分钱,偷懒算不上什么,没想到却闯出这么大的祸……”前不久,乐山市马边县建设镇春林村4组组长李某在收到处分决定后懊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去年9月该村举办的一场“阳光问廉”坝坝会说起。在坝坝会现场,有几个村民讨论起了低保金申领的事情。
“刘某早就嫁到别村去了吧?”
“我前两天路过村务公开栏时,看到低保名单上还有她的名字。”
……
参加坝坝会的建设镇纪委干部沈叶星,敏锐地捕捉到村民们口中的“低保金名单”可能存在问题,便细致地将该问题记录下来,并及时向马边县纪委监委报告。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低保保障对象范围应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刘某已经外嫁并搬到丈夫家居住,按规定她不再符合‘共同生活’的要求。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低保金作为困难群众的‘保命钱’,若不符合要求的人仍在享受,将导致低保金的‘兜底’作用难以实现,损害社会公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为尽快查清事情原委,马边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前往建设镇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阅春林村低保户相关资料,发现刘某家低保待遇自2017年12月起便按照一家五口的标准发放,至今未有调整。
刘某是否已搬到丈夫家居住?刘家的低保待遇为何至今未曾“动态”调整?带着疑问,核查组决定前往刘某家走访了解情况。
马边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建设镇春林村向群众了解情况。(袁艺珈 摄)
“您女儿还和你们一起住吗?”核查组向刘某的母亲询问道。
“她前几年就嫁人了,平时都在婆家住,偶尔会回来看看。”刘某的母亲回答道。
“之前有工作人员来核查过家里的低保情况吗?”核查组追问。
“组长倒是经常来,但没问过低保的情况。”刘家人答道。
问题症结逐渐浮出水面。于是,核查组找到负责该组低保核查工作的组长李某。
“你是否知道刘某已经外嫁?”
“知道,有什么问题吗?”
“刘某出嫁后便在婆家居住,你为何没有及时上报需要动态调整低保名单的情况?”
“这……这不对吧,上次我去的时候她还在娘家呀……”心虚的李某支吾起来,低下头交代了实情。
原来,李某在入户开展低保核查工作时,恰巧碰见刘某回家看望父母,便认为刘某婚后仍然在娘家居住,仅清点人数便作罢,并未询问确认具体情况,也没有进行动态调整,导致刘某出嫁后却仍在春林村享受低保金。
最终,李某因在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某2年10个月的10322元低保金也由民政部门追回。
案件不能止于个案查处,更要推动系统治理。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马边县纪委监委督促民政、人社等职能部门用好大数据手段,健全完善“应保未保”“错保漏保”等低保金发放异常问题预警机制,并通过下沉监督与实地走访对低保申领流程是否规范、公示是否到位、群众是否知情进行“全链条”监督检查,切实增强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6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作者:吴垠昕)
编辑人员:白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