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镜丨沉溺“钱途” “审”偏人生路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案卷】

袁敬伟,男,汉族,1985年3月生,四川眉山人,2011年12月参加工作,201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

2023年3月,袁敬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5月,袁敬伟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3年6月,袁敬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案探】

看着眼前的“双开”决定书,38岁的袁敬伟长叹了一口气。他未曾料到,自己亲手给12年的审计生涯画上了一道沉重的休止符。这12年来,袁敬伟审过多家单位,也审过各类项目,可他却偏偏“审”错了自己的一生……

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原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袁敬伟接受审查调查。

2011年12月,26岁的袁敬伟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审计局的一名干部。面对高寒缺氧、物资匮乏、语言不通的艰苦环境,袁敬伟凭着一股狠劲儿,克服重重困难,一心钻研审计业务,迅速成为当地的业务骨干。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曾先后被派往国家审计署、辽宁省审计厅挂职锻炼,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2016年,袁敬伟调到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工作。由于精通业务,回到家乡的袁敬伟迅速成长起来,1年后任副股长,3年后任股长,5年后进入领导班子,任区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

年轻有为”“青年才俊,在吹捧和赞美编织的虚幻光环下,袁敬伟的人际交往圈慢慢发生了变化。尤其在担任区审计局法制股副股长,负责管理第三方中介审计公司后,身边的商人老板开始有意无意主动接近他。

我一路走来离不开大家的帮助,现在有了些权力之后,理应多多关照兄弟姐妹们。在错误的权力观影响下,初掌权柄的袁敬伟并没有想明白权力从何而来、权力为谁而用,在清亲不分的政商交往中,袁敬伟开始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2018年,全国审计系统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当时,东坡区审计局按照上级要求,重新建立中介公司名录库。此时,“老朋友”李某找到袁敬伟,帮忙协调其公司顺利进入新的名录库利用制定中介公司选定方案的机会,袁敬伟顺水推舟将其编入方案,让该公司拿到了承揽审计局业务的准入证

入围成功后,为了帮助李某的公司承揽业务,袁敬伟可谓费尽了心思,甚至亲自下场当起了操盘手不久,东坡区组织某安置区审计项目公开招投标。为提高该公司的中标率,李某向袁敬伟提出想让自己具有专家资质的亲戚担任业主代表,并承诺事成之后一定会好好感谢他。

这个项目公开招投标需要专家担任业主代表进行评标,而选取业主代表的工作由我负责。袁敬伟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对于来说,推荐业主代表并非难事。在接下来的评标过程中,有了李某亲戚的高分助攻,该公司顺利中标。

2018年10月,李某在袁敬伟居住小区的附近送给他一个袋子,里面放了3万元现金。第一次收钱,袁敬伟记忆犹新:“迈出这一步很难,忐忑、挣扎,整个晚上都没有睡好但最终,袁敬伟内心的贪欲还是冲破了理智的防线和对纪法的敬畏。

思想的堤坝一旦开了口子,贪婪就如同洪水猛兽。此后,袁敬伟先后5次收受李某所送财物共计42万元。从最初的惶恐到后来的惬意,从对礼品礼金来者不拒到主动开口好处费,袁敬伟在权力寻租的空间里面越陷越深,也让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傲不可长、志不可满。人在信心膨胀的时候最容易栽跟头。程序非常完善,都依法依规走到位了。只要我不主动交代,背后的这些问题很难被发现。留置期间,当专案组问到是否担心东窗事发时,袁敬伟直言操作”非常专业,自己根本不用担心然而,这一切都因为一封举报信戛然而止。“自信”的他机关算尽,终究还是栽得人仰马翻。经查,袁敬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入库审批、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67.2万元。

“作为被告站在这里接受审判,我内心痛苦。我觉得对不起国家和组织的培养,对不起父母、妻子、孩子,对不起我的亲朋好友!”袁敬伟站在被告人席上,悔不当初地说。贪婪的欲望让他成了金钱的奴隶,精于计算的业务专家最终“审”偏了自己的人生账

【案析】

袁敬伟作为审计工作的“业务专家”,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正值干事创业的“黄金期”,却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审”错方向,一次次做出覆水难收的选择,最终将自己的大好前程葬送在铁窗之内。他把忠诚当负累,视底线于不顾,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袁敬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袁敬伟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受贿罪。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八十八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五条:公职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依法予以退还;属于国家财产或者不应当退还以及无法退还的,上缴国库。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贪污贿赂的;

……

第三十四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

第四十六条: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作者:米明孚 史南西

编辑人员:陈丽霏

以案为镜丨沉溺“钱途” “审”偏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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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

袁敬伟,男,汉族,1985年3月生,四川眉山人,2011年12月参加工作,201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

2023年3月,袁敬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5月,袁敬伟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3年6月,袁敬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案探】

看着眼前的“双开”决定书,38岁的袁敬伟长叹了一口气。他未曾料到,自己亲手给12年的审计生涯画上了一道沉重的休止符。这12年来,袁敬伟审过多家单位,也审过各类项目,可他却偏偏“审”错了自己的一生……

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原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袁敬伟接受审查调查。

2011年12月,26岁的袁敬伟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审计局的一名干部。面对高寒缺氧、物资匮乏、语言不通的艰苦环境,袁敬伟凭着一股狠劲儿,克服重重困难,一心钻研审计业务,迅速成为当地的业务骨干。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曾先后被派往国家审计署、辽宁省审计厅挂职锻炼,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2016年,袁敬伟调到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工作。由于精通业务,回到家乡的袁敬伟迅速成长起来,1年后任副股长,3年后任股长,5年后进入领导班子,任区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

年轻有为”“青年才俊,在吹捧和赞美编织的虚幻光环下,袁敬伟的人际交往圈慢慢发生了变化。尤其在担任区审计局法制股副股长,负责管理第三方中介审计公司后,身边的商人老板开始有意无意主动接近他。

我一路走来离不开大家的帮助,现在有了些权力之后,理应多多关照兄弟姐妹们。在错误的权力观影响下,初掌权柄的袁敬伟并没有想明白权力从何而来、权力为谁而用,在清亲不分的政商交往中,袁敬伟开始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2018年,全国审计系统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当时,东坡区审计局按照上级要求,重新建立中介公司名录库。此时,“老朋友”李某找到袁敬伟,帮忙协调其公司顺利进入新的名录库利用制定中介公司选定方案的机会,袁敬伟顺水推舟将其编入方案,让该公司拿到了承揽审计局业务的准入证

入围成功后,为了帮助李某的公司承揽业务,袁敬伟可谓费尽了心思,甚至亲自下场当起了操盘手不久,东坡区组织某安置区审计项目公开招投标。为提高该公司的中标率,李某向袁敬伟提出想让自己具有专家资质的亲戚担任业主代表,并承诺事成之后一定会好好感谢他。

这个项目公开招投标需要专家担任业主代表进行评标,而选取业主代表的工作由我负责。袁敬伟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对于来说,推荐业主代表并非难事。在接下来的评标过程中,有了李某亲戚的高分助攻,该公司顺利中标。

2018年10月,李某在袁敬伟居住小区的附近送给他一个袋子,里面放了3万元现金。第一次收钱,袁敬伟记忆犹新:“迈出这一步很难,忐忑、挣扎,整个晚上都没有睡好但最终,袁敬伟内心的贪欲还是冲破了理智的防线和对纪法的敬畏。

思想的堤坝一旦开了口子,贪婪就如同洪水猛兽。此后,袁敬伟先后5次收受李某所送财物共计42万元。从最初的惶恐到后来的惬意,从对礼品礼金来者不拒到主动开口好处费,袁敬伟在权力寻租的空间里面越陷越深,也让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傲不可长、志不可满。人在信心膨胀的时候最容易栽跟头。程序非常完善,都依法依规走到位了。只要我不主动交代,背后的这些问题很难被发现。留置期间,当专案组问到是否担心东窗事发时,袁敬伟直言操作”非常专业,自己根本不用担心然而,这一切都因为一封举报信戛然而止。“自信”的他机关算尽,终究还是栽得人仰马翻。经查,袁敬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入库审批、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67.2万元。

“作为被告站在这里接受审判,我内心痛苦。我觉得对不起国家和组织的培养,对不起父母、妻子、孩子,对不起我的亲朋好友!”袁敬伟站在被告人席上,悔不当初地说。贪婪的欲望让他成了金钱的奴隶,精于计算的业务专家最终“审”偏了自己的人生账

【案析】

袁敬伟作为审计工作的“业务专家”,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正值干事创业的“黄金期”,却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审”错方向,一次次做出覆水难收的选择,最终将自己的大好前程葬送在铁窗之内。他把忠诚当负累,视底线于不顾,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袁敬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袁敬伟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受贿罪。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八十八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五条:公职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依法予以退还;属于国家财产或者不应当退还以及无法退还的,上缴国库。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贪污贿赂的;

……

第三十四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

第四十六条: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作者:米明孚 史南西

编辑人员:陈丽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