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针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划出红线,明确底线,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规范履职提供了基本遵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监督护航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锚定人员配备 提升监督质效
前不久,德阳市中江县联合镇纪委收到雄狮村村民蓝某某关于“已故亲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余额不翼而飞”的问题线索,镇纪委书记刘洋当即与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组成核查小组开展核查,问题很快水落石出。
根据政策,已故人员的养老保险余额由亲属代为领取,但雄狮村常职干部伍某某,利用作为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的便利,以帮办代办为由,开具虚假亲属关系证明,冒领6名已故群众养老保险账户余额4500余元。最终,伍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之前,镇纪委的专职人员只有1人,且兼职人员不固定,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部署开展‘大抓基层’后,除 1名专职纪委书记外,我们还配备了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和3名兼职纪委委员。”刘洋说,现在镇纪委人员力量充足,专职、兼职人员都充分调动起来,监督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作为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四川共有村(社区)3.4万余个,且发展水平不一、村情差异较大。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管理监督,要求选优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省纪委监委组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专班”,全省3101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已于2024年全面落实“两专三兼”要求。同时,在全省所有村(社区)全覆盖配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并由他们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同步设置党风政风监督员,让监督触角直抵基层。
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管理监督,既要“有人干”,更要有人“愿干”“会干”“干好”。四川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强化对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督促指导,对照《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中“机构”“办案”“监督”“保障”四项任务,明晰具体“施工图”,责任落实到人,卡准时间节点,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抓、见成效。
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将全省分为4个培训片区,持续开展办案能力提升培训、“十佳”精品课程和案件评选,编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实操手册》《百问百答》等口袋书,制发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和流程图,为基层规范操作提供指南。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实战技能,持续做优业务培训。
为解决基层监督力量分散等问题,省纪委监委探索开展县、乡片区协作办案模式,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统筹用好监督办案力量,按照“地域相近、职能相关、务实高效”原则,将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划分为若干片区,聚焦重要事项监督、重点专项治理、重大案件办理等开展协作,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锚定监督重点 破解顽瘴痼疾
“刀某作为村级‘一肩挑’人员,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47万元。”今年初,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新都镇纪委在19个村(社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公开通报了格色村党支部书记刀某违纪典型案例。
在农村基层干部群体中,“一肩挑”人员无疑是“关键少数”。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重点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甘孜州有2181个村(社区),村级“一肩挑”比例达96.7%。州纪委监委在出台村干部管理监督办法,全覆盖为基层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动态掌握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较差,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行决策程序不到位,破规逾矩,不守法治,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及时纠治“一肩挑”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尤其是加强对“一肩挑”人员等“关键少数”监督,需要同向发力。全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通过建立群众监督反馈台账,及时回应群众监督意见的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党风政风监督员与村民距离近、信息来源广等优势,党风政风监督员常态化列席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通过嵌入式、跟进式监督破解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等问题。
村级党组织是党联系基层群众的“神经末梢”。为了在广袤乡土培育廉洁文化的根系,全省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紧盯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强化监督,推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全省巡视巡察机构坚决做实做细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巡察利剑直抵基层,精准刺中基层治理的“末梢病灶”,监督保障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我们在指导县(市、区)修订本届党委巡察工作规划时,要求其对所有村级党组织拉通分类,匹配不同巡察方式,画出巡村‘作战图’。”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把人口数量多、集体经济体量大、矛盾纠纷突出、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作为重点村。针对这些重点村,明确在巡察方式上,增派巡察人员开展常规“直接巡”,巡察时间不少于7天,巡察后要形成巡察报告。对其他一般村,则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放宽要求,以镇村一体巡、专项巡等方式开展工作。
截至4月,全省已巡察15307个行政村,其中以“直接巡”方式巡察的重点村为3031个,占比仅为19.8%,但其问题发现数量是其他一般村的3倍,抓重点带一般的效果持续彰显。
锚定清廉有为 护航干事创业
“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委员等9类人员,逐一拟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对干部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过程中容易触碰的底线红线,列出‘负面清单’,敦促加强学习、对照检查。”拿到《广安市广安区村(社区)干部履职正负面清单》,广安区花桥镇龙盐村党支部书记周华琴表示,当地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谨慎用权有了“依据”。
与制定“正负面清单”相配套,广安区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对村级组织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流程再造,绘制涵盖重大决策事项、“三资”管理等工作的30张流程图,推动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工作有章可循,让干部照图用权。
监督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为此,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稳妥有序开展澄清正名,持续释放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为农村基层干部积极营造廉而有为的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原兰坝村村干部徐某某涉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今年初,乐山市夹江县纪委监委在兰坝社区召开信访举报问题公开反馈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农村基层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不实举报给当事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乐山市纪委监委由相关纪检监察室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常态化开展沟通联系,跟进了解澄清对象相关情况,将澄清通报等材料归入其廉政档案,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充分释放澄清正名的正向激励效应。
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做好农村基层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管理监督。攀枝花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村(社区)干部管理监督办法(试行)》,构建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锻造农村基层干部“生力军”。巴中市巴州区制发《村(社区)纪检干部履职记实手册》和《巴州区村(社区)纪检干部考核方案》,推动村级纪检干部履职尽责。
此外,全省各地注重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活动。内江市县两级协同联动,举办2025年度驻村干部重点培训班,为全市163名驻村干部“强基提能”;崇州市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帮助参训学员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基层治理水平和干事履职能力。
编辑人员:赵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