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理说 | 在乡村振兴项目上揩油的“贪蝇”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宜宾市兴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小龙

【案例】

吴小龙,男,1974年11月生,四川兴文人,曾任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2022年8月,接受兴文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月,吴小龙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4万元。

【案

【案情】

“吴小龙这种自私自利的人,为官不想着为民谋福利,只想着如何把公家的钱揣进自己的腰包,必须严惩!”提起僰王山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吴小龙,当地群众差评一片

这位曾经在干部及群众眼中兢兢业业、踏实肯干的副镇长到底做了什么,以致于其在群众中的口碑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利欲熏心,经手项目必“揩油”

2019年,兴文县僰王山获国家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身为副镇长的吴小龙肩负起了项目建设的重任,但他并没有把心思放在建好项目上,而是为自己打起了算盘”。

接手项目后,吴小龙把目光锁定在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预算金额最高的“微田园美化项目(170余万元),他找到“老熟人”项目老板李某某,将项目建设内容商定为“在村道两旁加装艺术竹造型栏杆”,便于从中收取高额“辛苦费”。

艺术竹造型栏杆造价高,引起了村干部和群众的怀疑和不满,对此,吴小龙充当起了“调解员”,每日奔波于李某某和村干部之间,为李某某开展项目建设打通人情关。

“这地方都没什么人居住,安装栏杆一米还要几百元,这不是浪费吗?”面对群众的质疑,吴小龙充耳不闻,他在乎的只有自己的“钱途”,对他而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只不过是生财的“工具”。

最终,在吴小龙的关照下,李某某建设微田园美化项目一路“绿灯”,项目完成后,吴小龙“心安理得”地收受了李某某给25万元“辛苦费”。

同样的手法贯穿在吴小龙经手的大大小小项目中,大项目“吃肉”,小项目“喝汤”“雁过都要拔点毛”。经查,吴小龙共经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个子项目中的10个子项目,他通过让“熟人”老板承揽项目建设的方式,共捞取“辛苦费”58万元。

贪得无厌,处心积虑吃“回扣”

在吴小龙眼里,项目没有大小之分,都是让自己致富的金矿山,只要自己“挖”得深、“挖”得狠,就一定有赚头。原新凤村产业路硬化项目便是一个例子。

吴小龙经手的原新凤村产业路修好后,群众议论纷纷:“这条路怎么修得那么贵?这么贵的路,水泥板怎么那么薄?”造价昂贵的水泥路没有达到预期,使群众产生了巨大的落差感。

原来,为了捞取更多的“好处费”,吴小龙授意内定的“熟人”项目老板曾某某虚增报价,将造价从35万元/公里拔高到50万元/公里,这条花费90万元的村道,吴小龙硬是从中抽走了20万元,整个项目资金的四分之一。不仅如此,他们在项目建设时还偷工减料,导致道路质量远没有达到建设要求。

然而,吴小龙通过帮助”老板进而套取资金的项目远不止这一个资金量52.9万元的乡村旅游公厕项目,他收受“辛苦费”5万元;资金量20万元的垃圾分类试点项目,他获利3万元;资金量15.8万元的小河堤治理项目,他从中“刮”出5万元的“油水”……经查,吴小龙通过授意商人老板虚增造价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共30余万元。

初心不再,追逐私利落马

“组织将工程项目交到我手上是基于对我的信任,我却当成了难得挣钱的好机会……”曾经身为教师的吴小龙靠着勤奋努力,好不容易一步步到了副镇长的位置,却在见识过“老同学”、“老熟人”一掷千金、纸醉金迷的生活后自我放弃,踏上了贪腐的不归路。

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的金钱并没让我开心快乐,反而让我感到无尽的担惊受怕。我每天都在侥幸中度过。曾经的错真希望是场梦,醒来后是假的该多好。”留置室内,吴小龙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

从确定项目预算开始,吴小龙就丢掉了群众立场,一心逐私利,其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基层干部的形象,而他本人最终也难逃法律的严惩。2023年9月,吴小龙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说】

曾经踏实肯干的“好干部”到追逐私利的“阶下囚”,吴小龙的结局令人唏嘘。乡村振兴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国家发展,吴小龙却乡村振兴项目上动起了心思,贪欲埋下“祸根”,在虚增报价、捞取好处的过程中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推进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长期战略、系统工程,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必须持续深化、久久为功。我们要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点强化监督执纪,着力惩治“蝇贪蚁腐”,确保国家资产、集体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护航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兴文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蔡以鹏

编辑人员:曾铃琳

“案”理说 | 在乡村振兴项目上揩油的“贪蝇”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字体大小: 分享至:

宜宾市兴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小龙

【案例】

吴小龙,男,1974年11月生,四川兴文人,曾任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2022年8月,接受兴文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月,吴小龙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4万元。

【案

【案情】

“吴小龙这种自私自利的人,为官不想着为民谋福利,只想着如何把公家的钱揣进自己的腰包,必须严惩!”提起僰王山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吴小龙,当地群众差评一片

这位曾经在干部及群众眼中兢兢业业、踏实肯干的副镇长到底做了什么,以致于其在群众中的口碑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利欲熏心,经手项目必“揩油”

2019年,兴文县僰王山获国家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身为副镇长的吴小龙肩负起了项目建设的重任,但他并没有把心思放在建好项目上,而是为自己打起了算盘”。

接手项目后,吴小龙把目光锁定在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预算金额最高的“微田园美化项目(170余万元),他找到“老熟人”项目老板李某某,将项目建设内容商定为“在村道两旁加装艺术竹造型栏杆”,便于从中收取高额“辛苦费”。

艺术竹造型栏杆造价高,引起了村干部和群众的怀疑和不满,对此,吴小龙充当起了“调解员”,每日奔波于李某某和村干部之间,为李某某开展项目建设打通人情关。

“这地方都没什么人居住,安装栏杆一米还要几百元,这不是浪费吗?”面对群众的质疑,吴小龙充耳不闻,他在乎的只有自己的“钱途”,对他而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只不过是生财的“工具”。

最终,在吴小龙的关照下,李某某建设微田园美化项目一路“绿灯”,项目完成后,吴小龙“心安理得”地收受了李某某给25万元“辛苦费”。

同样的手法贯穿在吴小龙经手的大大小小项目中,大项目“吃肉”,小项目“喝汤”“雁过都要拔点毛”。经查,吴小龙共经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个子项目中的10个子项目,他通过让“熟人”老板承揽项目建设的方式,共捞取“辛苦费”58万元。

贪得无厌,处心积虑吃“回扣”

在吴小龙眼里,项目没有大小之分,都是让自己致富的金矿山,只要自己“挖”得深、“挖”得狠,就一定有赚头。原新凤村产业路硬化项目便是一个例子。

吴小龙经手的原新凤村产业路修好后,群众议论纷纷:“这条路怎么修得那么贵?这么贵的路,水泥板怎么那么薄?”造价昂贵的水泥路没有达到预期,使群众产生了巨大的落差感。

原来,为了捞取更多的“好处费”,吴小龙授意内定的“熟人”项目老板曾某某虚增报价,将造价从35万元/公里拔高到50万元/公里,这条花费90万元的村道,吴小龙硬是从中抽走了20万元,整个项目资金的四分之一。不仅如此,他们在项目建设时还偷工减料,导致道路质量远没有达到建设要求。

然而,吴小龙通过帮助”老板进而套取资金的项目远不止这一个资金量52.9万元的乡村旅游公厕项目,他收受“辛苦费”5万元;资金量20万元的垃圾分类试点项目,他获利3万元;资金量15.8万元的小河堤治理项目,他从中“刮”出5万元的“油水”……经查,吴小龙通过授意商人老板虚增造价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共30余万元。

初心不再,追逐私利落马

“组织将工程项目交到我手上是基于对我的信任,我却当成了难得挣钱的好机会……”曾经身为教师的吴小龙靠着勤奋努力,好不容易一步步到了副镇长的位置,却在见识过“老同学”、“老熟人”一掷千金、纸醉金迷的生活后自我放弃,踏上了贪腐的不归路。

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的金钱并没让我开心快乐,反而让我感到无尽的担惊受怕。我每天都在侥幸中度过。曾经的错真希望是场梦,醒来后是假的该多好。”留置室内,吴小龙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

从确定项目预算开始,吴小龙就丢掉了群众立场,一心逐私利,其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基层干部的形象,而他本人最终也难逃法律的严惩。2023年9月,吴小龙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说】

曾经踏实肯干的“好干部”到追逐私利的“阶下囚”,吴小龙的结局令人唏嘘。乡村振兴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国家发展,吴小龙却乡村振兴项目上动起了心思,贪欲埋下“祸根”,在虚增报价、捞取好处的过程中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推进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长期战略、系统工程,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必须持续深化、久久为功。我们要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点强化监督执纪,着力惩治“蝇贪蚁腐”,确保国家资产、集体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护航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兴文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蔡以鹏

编辑人员:曾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