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乡城县:一笔“无中生有”的保洁费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阿尼(大爷),你们打扫卫生的‘保洁费’每个月都收到了吗?”

“什么保洁工作啊?我们没有打扫什么卫生,哪里来的钱哦!”

前不久,甘孜州乡城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时,检查组随机抽取了青德镇巴吾村集体“三资”账务资料,几笔大额的保洁费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走访,但名册上领取保洁费的村民却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晓,这一现象让检查组觉得此事并不简单。

为尽快查明真相,县纪委监委启动片区协作机制,随即第三协作区立即对该问题线索开展了初步核实。

第三协作区成员兵分两路,一路深入村两委核查资料、与村两委班子成员谈话,另一路则深入群众,挨家挨户地走访了解情况。经过初步核查,时任巴吾村党支部书记的纳某很快进入了调查组的视线。

“我们在对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一部分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支出涉嫌虚报材料、套取资金,请你说明一下情况。”调查人员开门见山地说道。

“为了方便支付村里春节联谊等活动的费用,我个人保管了这些经费……”

……

乡城县纪检监察干部寻找村干部核查票据信息。(杨田文 摄)

在检查组的层层追问下,纳某很快道出了实情。原来,2017年1月,时任青麦乡巴吾村联合党支部书记纳某安排多某和洛某村民签订虚假保洁协议、服务合同等材料,编制虚假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材料,将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转入村民太某等人银行卡中。之后,纳某安排多某和洛某将转入村民太某等人银行卡中的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取出后交由纳某个人保管。

随后,纳某个人决定并先后将套取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的37200元用于巴斗村土地流转基地道路堡坎修建;14400元用于布交通(地名)防洪沟修建;12060元用于巴吾村春节联谊活动开支;57700元用于组织巴吾村60户群众到云南大理旅游。

“你这种行为,属于私设‘小金库’,编造虚假材料,套取村级资金,严重影响村集体经济的正常运行,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当了这么多年村干部,当初只想着都是公家的事,反正没揣自己腰包,这才出此下策,我辜负了村民们的期望,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谈话结束时,纳某语气哽咽着叹悔道。

最终,纳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57700元违纪资金。

此案查处后,乡城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结合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围绕“三资”管理运营使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动议、决策、执行等关键环节,对集体资金管理使用、落实“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强化压力传导、开展提级巡察、整合监督力量、紧盯“关键少数”、畅通信访渠道、严查突出问题、强化以案促改等八项举措,做实做细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推动监管更加规范高效,为老百姓扎牢村集体“钱袋子”。

2023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3轮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4个,立案8件8人。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村集体经济、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村集体资金管理良性规范运行,助力乡村振兴。”乡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作者:南钦燏 尼涛)

编辑人员:杨生瑞

甘孜州乡城县:一笔“无中生有”的保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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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尼(大爷),你们打扫卫生的‘保洁费’每个月都收到了吗?”

“什么保洁工作啊?我们没有打扫什么卫生,哪里来的钱哦!”

前不久,甘孜州乡城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时,检查组随机抽取了青德镇巴吾村集体“三资”账务资料,几笔大额的保洁费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走访,但名册上领取保洁费的村民却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晓,这一现象让检查组觉得此事并不简单。

为尽快查明真相,县纪委监委启动片区协作机制,随即第三协作区立即对该问题线索开展了初步核实。

第三协作区成员兵分两路,一路深入村两委核查资料、与村两委班子成员谈话,另一路则深入群众,挨家挨户地走访了解情况。经过初步核查,时任巴吾村党支部书记的纳某很快进入了调查组的视线。

“我们在对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一部分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支出涉嫌虚报材料、套取资金,请你说明一下情况。”调查人员开门见山地说道。

“为了方便支付村里春节联谊等活动的费用,我个人保管了这些经费……”

……

乡城县纪检监察干部寻找村干部核查票据信息。(杨田文 摄)

在检查组的层层追问下,纳某很快道出了实情。原来,2017年1月,时任青麦乡巴吾村联合党支部书记纳某安排多某和洛某村民签订虚假保洁协议、服务合同等材料,编制虚假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材料,将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转入村民太某等人银行卡中。之后,纳某安排多某和洛某将转入村民太某等人银行卡中的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取出后交由纳某个人保管。

随后,纳某个人决定并先后将套取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的37200元用于巴斗村土地流转基地道路堡坎修建;14400元用于布交通(地名)防洪沟修建;12060元用于巴吾村春节联谊活动开支;57700元用于组织巴吾村60户群众到云南大理旅游。

“你这种行为,属于私设‘小金库’,编造虚假材料,套取村级资金,严重影响村集体经济的正常运行,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当了这么多年村干部,当初只想着都是公家的事,反正没揣自己腰包,这才出此下策,我辜负了村民们的期望,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谈话结束时,纳某语气哽咽着叹悔道。

最终,纳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57700元违纪资金。

此案查处后,乡城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结合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围绕“三资”管理运营使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动议、决策、执行等关键环节,对集体资金管理使用、落实“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强化压力传导、开展提级巡察、整合监督力量、紧盯“关键少数”、畅通信访渠道、严查突出问题、强化以案促改等八项举措,做实做细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推动监管更加规范高效,为老百姓扎牢村集体“钱袋子”。

2023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3轮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4个,立案8件8人。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村集体经济、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村集体资金管理良性规范运行,助力乡村振兴。”乡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作者:南钦燏 尼涛)

编辑人员:杨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