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让日常监督长牙带电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第三十二条指出,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应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并对开展日常监督方式作出具体规定。派驻机构如何发挥“驻”的优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怎样找准突出问题提升监督质效?如何督促驻在单位以案为鉴堵塞漏洞?围绕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参加或列席会议保持监督常在,常态化沟通压紧主体责任

七月初,国家体育总局召开党组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听取棋牌中心党委关于开展违规领取赛事补贴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

“棋牌中心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治,分类处理,是符合实际的,但是整治中矛头向下,班子自查自省比较少,需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主体责任。”听取汇报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习骅现场指出整治中存在的不足,并建议总局党组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摸排整改。

会议室内,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二室负责人一边认真聆听讨论内容,一边在笔记本上做好记录。“每次举行党组会议,纪检监察组都会派员列席旁听并做好记录,这也是我们开展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该负责人说。

随着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一些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顾虑较重,在日常监督中不同程度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

“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将参加会议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一项方式,并明确要求派驻机构要按照规定向派出机关报告会议有关情况。”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党组会记录机制,安排专人列席党组会议,对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内容做好记录,定期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交报告。

参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不仅是掌握情况的有效方式,也是开展监督的一项有力举措。“通过现场旁听记录,无形中形成一种监督常在的氛围。”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对于发现的相关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形成材料,报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了解掌握。

在通过党组会记录机制抓好对总局领导班子日常监督的同时,今年上半年,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党组政治生态、冬奥表彰事宜、案件查办、巡视审计等问题,与党组成员常态化沟通谈话35人次,与各单位“一把手”谈话39人次,按照文件核签机制对总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文件审核把关,推动总局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发挥引导推动作用,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

前不久,一份审计报告被签送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一室负责人刘康的手上。报告由光大集团内审部门出具,其中涉及集团某下级单位在招投标项目中存在的资金风险。“经分析研判,我们认为背后可能存在腐败问题,随后按权限移交该企业纪委开展核查。”

金融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往往隐蔽复杂、专业性强。如果只单纯通过信访举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很难及时有效发现问题线索。针对这一情况,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集团在内部审计上的业务优势,推动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审计能够有效发现集团业务存在的风险,为我们跟进查找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提供了突破口,之前我参与查办的张翎案就是典型。”刘康说。

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翎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就是在集团对呼和浩特分行开展专项审计时发现的。“2019年9月,集团在内部审计中发现,呼和浩特分行当时存在数十亿元不良贷款。张翎作为主要负责人,在审批发放的各环节流于形式、失职失责,造成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刘康说,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对内审报告分析研判后认为,背后可能存在腐败问题,可查性较强。通过对这一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派驻纪检监察组逐步查清了张翎违规发放贷款等违纪违法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强化日常监督,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加强与集团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审计发现的风险隐患作为分析研判的重点对象。“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后,将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随后,由我们负责问题线索处置的部门对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刘康说,对于审计移交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会逐条进行分析,并结合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从而确定能否上升为问题线索,并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

“在有效发挥审计部门专业性强、不易暴露调查意图等优势的基础上,我们发挥纪检监察组的引导推动作用,汇聚监督合力,把监督融入部门、行业治理之中,提升日常监督质效。”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强说,通过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互促互进,有效放大监督效能。派驻改革以来,共收到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39件,立案查处8件14人。

突出源头防范,堵塞制度漏洞

记者采访中发现,派驻机构在开展日常监督时不仅突出抓早抓小,发挥预防、提醒作用,同时,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系统性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跟进督促派驻单位党组织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组建议,在前期开展以朱慧民、张翎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的基础上,在集团系统开展‘深刻吸取朱慧民案教训,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项活动’,进一步促进光大集团政治生态改变,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在查处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案后,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在向光大集团党委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中这样建议。

“朱慧民案既反映出其个人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本质,也折射出光大集团个别企业在党的建设、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组织人事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净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任重道远。”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三室负责人李世涌说,在案件查办后期,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开展案件剖析总结,针对问题产生原因研提对策建议,既推动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又督促集团所属各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派驻改革以来,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围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重视化解业务风险等,累计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57份。同时,综合运用剖析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集团党委认真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排查系统风险隐患,逐项拿出应对预案,有效堵塞制度漏洞。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体育总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和推优推先审核把关不严、体育协会在选人用人方面党的领导弱化等问题,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在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向党组发出关于近期党组工作的纪律检查建议,建议党组切实加强选人用人审核把关,确保选人用人工作政治性、严肃性,加强动议审查,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推优”,严肃对待反复出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厘清责任、补齐短板。

“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已成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武器。”刘强说,将进一步发挥“驻”的优势,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日常,全面提升监督实效。(记者 陈昊)

编辑人员:肖杨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让日常监督长牙带电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小: 分享至: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第三十二条指出,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应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并对开展日常监督方式作出具体规定。派驻机构如何发挥“驻”的优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怎样找准突出问题提升监督质效?如何督促驻在单位以案为鉴堵塞漏洞?围绕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参加或列席会议保持监督常在,常态化沟通压紧主体责任

七月初,国家体育总局召开党组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听取棋牌中心党委关于开展违规领取赛事补贴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

“棋牌中心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治,分类处理,是符合实际的,但是整治中矛头向下,班子自查自省比较少,需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主体责任。”听取汇报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习骅现场指出整治中存在的不足,并建议总局党组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摸排整改。

会议室内,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二室负责人一边认真聆听讨论内容,一边在笔记本上做好记录。“每次举行党组会议,纪检监察组都会派员列席旁听并做好记录,这也是我们开展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该负责人说。

随着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一些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顾虑较重,在日常监督中不同程度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

“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将参加会议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一项方式,并明确要求派驻机构要按照规定向派出机关报告会议有关情况。”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党组会记录机制,安排专人列席党组会议,对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内容做好记录,定期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交报告。

参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不仅是掌握情况的有效方式,也是开展监督的一项有力举措。“通过现场旁听记录,无形中形成一种监督常在的氛围。”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对于发现的相关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形成材料,报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了解掌握。

在通过党组会记录机制抓好对总局领导班子日常监督的同时,今年上半年,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党组政治生态、冬奥表彰事宜、案件查办、巡视审计等问题,与党组成员常态化沟通谈话35人次,与各单位“一把手”谈话39人次,按照文件核签机制对总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文件审核把关,推动总局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发挥引导推动作用,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

前不久,一份审计报告被签送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一室负责人刘康的手上。报告由光大集团内审部门出具,其中涉及集团某下级单位在招投标项目中存在的资金风险。“经分析研判,我们认为背后可能存在腐败问题,随后按权限移交该企业纪委开展核查。”

金融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往往隐蔽复杂、专业性强。如果只单纯通过信访举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很难及时有效发现问题线索。针对这一情况,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集团在内部审计上的业务优势,推动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审计能够有效发现集团业务存在的风险,为我们跟进查找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提供了突破口,之前我参与查办的张翎案就是典型。”刘康说。

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翎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就是在集团对呼和浩特分行开展专项审计时发现的。“2019年9月,集团在内部审计中发现,呼和浩特分行当时存在数十亿元不良贷款。张翎作为主要负责人,在审批发放的各环节流于形式、失职失责,造成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刘康说,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对内审报告分析研判后认为,背后可能存在腐败问题,可查性较强。通过对这一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派驻纪检监察组逐步查清了张翎违规发放贷款等违纪违法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强化日常监督,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加强与集团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审计发现的风险隐患作为分析研判的重点对象。“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后,将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随后,由我们负责问题线索处置的部门对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刘康说,对于审计移交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会逐条进行分析,并结合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从而确定能否上升为问题线索,并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

“在有效发挥审计部门专业性强、不易暴露调查意图等优势的基础上,我们发挥纪检监察组的引导推动作用,汇聚监督合力,把监督融入部门、行业治理之中,提升日常监督质效。”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强说,通过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互促互进,有效放大监督效能。派驻改革以来,共收到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39件,立案查处8件14人。

突出源头防范,堵塞制度漏洞

记者采访中发现,派驻机构在开展日常监督时不仅突出抓早抓小,发挥预防、提醒作用,同时,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系统性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跟进督促派驻单位党组织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组建议,在前期开展以朱慧民、张翎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的基础上,在集团系统开展‘深刻吸取朱慧民案教训,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项活动’,进一步促进光大集团政治生态改变,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在查处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案后,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在向光大集团党委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中这样建议。

“朱慧民案既反映出其个人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本质,也折射出光大集团个别企业在党的建设、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组织人事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净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任重道远。”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三室负责人李世涌说,在案件查办后期,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开展案件剖析总结,针对问题产生原因研提对策建议,既推动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又督促集团所属各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派驻改革以来,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围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重视化解业务风险等,累计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57份。同时,综合运用剖析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集团党委认真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排查系统风险隐患,逐项拿出应对预案,有效堵塞制度漏洞。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体育总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和推优推先审核把关不严、体育协会在选人用人方面党的领导弱化等问题,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在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向党组发出关于近期党组工作的纪律检查建议,建议党组切实加强选人用人审核把关,确保选人用人工作政治性、严肃性,加强动议审查,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推优”,严肃对待反复出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厘清责任、补齐短板。

“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已成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武器。”刘强说,将进一步发挥“驻”的优势,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日常,全面提升监督实效。(记者 陈昊)

编辑人员:肖杨